关于办理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

暂不参加考试(免考模块)审核手续的通知

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做好2006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发(2002)9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发(2005)23号《关于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扩充科目有关问题的通知》和菏泽市人事局菏人(2004)83号《关于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有关问题的解答》要求,现就办理2006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暂不参加考试(免考模块)审核手续通知如下:
  一、 范围
  凡2006年度晋升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须办理计算机应用能力暂不参加考试(免考模块)审核手续的人员(不包括小学教师)。
  二、 条件
  符合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发(2002)9号文件第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和第七条第一、二款的规定。
  三、程序
  县区人事局负责本辖区的初审,市人事局到县区审核;市直单位的由市主管部门初审后,报市人事局审核。
  四、 要求
  1、符合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发(2002)9号文件第六条第一款、第四款,办理暂不参加考试手续的,须提供人事档案。
  2、符合山东省人事厅鲁人发(2002)9号文件第七条第一、二款,办理免考部分模块(不免考专业模块)手续的,须提供证书原件。山东省计算机应用能力合格证以市人事局培训科提供的名单为准;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全国计算机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计算机操作基础)证书,要在证书背面用铅笔注明考试时间和考试地点,并填写《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计算机操作基础)证书简明登记表》。
  五、 时间安排
  二00六年五月初开始办理,五月底以前办理完毕,逾期不再办理。

附:《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应用技术证书考试(计算机操作基础)证书简明登记表》

菏泽市人事局
二00六年二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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