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事局、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菏泽市教育局制定的《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破格申报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菏泽市人事局
2004年6月28日
教师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破格申报条件
为规范教师职务评审工作,引导广大教师更好地履行教师职责,真正吸引和选拔一批高质量的优秀人才,尽快建立一支教育教学力量雄厚的专业人才队伍,对不具备规定学历和任职资历但确有真才实学、业绩卓著、贡献突出的人员,在具备下列条件后可破格申报相应教师系列的中级职务。
一、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后任助级(中专助讲、中学二级)职务满三年,或不具备规定学历的高中、中专、专科毕业人员从事教育教学分别满18、16、13年,且任助级(中专助讲、中学二级、小学一级)职务七年及以上。
二、曾获得市地级及以上劳动模范、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教学能手等荣誉称号。
三、各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其中任现职以来有两年考核优秀。
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应具备以下三项条件中的两项:
(一)完成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教学经验丰富,在市地及以上范围开设过有一定影响的公开课、示范课,教育教学成绩在本市地同类学校中名列前茅。
(二)在正式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教育教学论文2篇及以上;或出版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获得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评选的教育教学论文二等奖及以上。
(三)坚持教书育人,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实施素质教育和指导、培养青年教师提高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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