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机构职能 政策法规 表格下载 政策答疑

 

 
 

关于做好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和初选的通知

各市人事局,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根据中国科学院《关于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的通知》(科发学部字〔2007〕10号)精神,现就我省推荐和初选2007年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事宜通知如下:
   一、2007年中国科学院增选院士名额不超过60名,符合标准和条件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专家优先推荐。
   二、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通过以下渠道推荐:一是院士直接推荐。获得3名或3名以上院士推荐的候选人,可通过院士直接将申报材料送中国科学院院士工作局;二是由中国科协所属一级学会推荐,报中国科协组织初选;三是中央驻鲁单位由中央主管部门推荐的按隶属关系报中央主管部门组织初选;四是地方所属单位由省推荐的报省人事厅组织初选。有双重领导的单位提名的候选人,由其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申报。
   三、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要求,认真推荐和初选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确定拟提名的学部及候选人专业。
   (二)被提名人选年龄不得超过65岁,即为1942年7月1日(含)后出生。凡2001、2003、2005年已经连续3次被提名为有效候选人而未能当选者,2007年停止一次被推荐为院士候选人资格。
   (三)请登陆中国科学院网站(www.casad.ac.cn),认真学习阅读《中国科学院院士章程》、《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工作实施细则》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涉密材料的评审和管理办法》,同时下载《院士增选录入系统》软件,并逐项录入《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部门推荐用)》和《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附件材料》。
   被推荐人附件材料包括:附件1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附件2被推荐人中国国籍证明;附件3主要论著目录;附件4重要引用和评价情况相关内容的复印件(注明出处,应为公开出版的学术刊物和著作的引用和评价);附件5获奖证书复印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其专利实施情况证明材料;附件6“被推荐人基本情况表”中列出的10篇(册)以内有代表性的论文、著作、研究技术报告、重要学术会议邀请报告的全文。附件2至附件6不使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请按相关要求填写或提供复印件。
   《推荐书》由推荐单位填写,附件材料可由被推荐人提供,被推荐人向推荐单位提交关于附件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
   (四)各推荐单位提交的《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必须由推荐单位盖章、负责人签名,复印件无效。
   (五)报送的所有材料均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如确需提供涉密材料,涉密部分需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另行报送,并附被推荐人所在单位的密级证明,但不得报送绝密材料。
   (六)各单位用“院士增选录入系统”打印并签名盖章的每位候选人的推荐书、附件材料,以及“院士增选录入系统”形成的电子文件,请于2007年3月20日前一式三份送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通过其他渠道提名的候选人,请被推荐人所在单位将其《中国科学院院士增选候选人推荐书》通过电子邮件发给省人事厅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处。
   联系人:刘 运 李 勇
   联系电话:(0531)86062283,86902381
   E-mail: liyong@sdrs.gov.cn

   二○○七年一月二十九日




菏泽市信息中心制作  电话:0530-5335417  E-mail:xxb@chinahez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