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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山东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的通知


菏泽市水利局:
  山东省水利工程专业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于2007年11月13至2007年11月14日召开评审会议,对我市呈报的评审材料进行了评审。经过专业组评议,评委会讨论,并进行无记名投票表决等程序,我市16名人员被评审通过(名单附后)。
  按照省人事厅文件规定,山东省水利厅通知我市对评审通过人员实行异议。请把评委评审通过人员名单、你们的接访电话和接访人,通知给县区系列主管部门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并要求其将名单反馈到单位进行公示。单位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公布名单时,请同时公布高评委的通讯地址:济南市历山路127号,邮政编码:250013。
  公示期结束后,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县区系列主管部门要写出公示情况报告(县区的经县区人事局审查同意,加盖印章后)报送给你们。请你们将公示情况进行总结汇总,写出报告,于11月27日前报市人事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公室。
  附:高评委评审通过人员名单
   高级工程师:刘青山、张朝晖、陈守斌、刘国芹、闫红梅、 白子群、马成光、张建民、张永利、郭瑞文、 高香菊、白广科、张志强、刘金罡、谭相文、 李金勇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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